我爱南大,南大不爱我

sweetyberry 发表于 2007-07-09 16:43:41

        (摘自南大小百合bbs,原文由sweetyberry发表)

         忘了是第几个凌晨在混杂着推土机声、器械搬运声、人员吵杂声、汽车鸣笛声中极度疲倦地睡去。相信很多人,特别是八舍的JMS都跟我有着相似的经历,不为别的,只因学校南园的招待所在施工。

         不知道是哪位领导如此魄力,下达深夜施工的指令,更有甚者,甚至通宵达旦,实则勇气可嘉。这可是个学校啊!不足十米之远,则是一栋接着一栋的宿舍楼。

         回想前段时间炒得火热的太湖污染事件、厦门PX项目等,我们似乎可以望见正在不断觉醒的社会环境意识,因为我们得到的是沉痛的代价。然而,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自己的校园,这种漠视环境影响、无视公众情绪的现象却是存在的。且不去说建设项目施工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因为我们都清楚这是个名存实亡的东西,但是就连一个小学生都知道深夜禁止施工,为何学校如此地不与我们讲道理?这还是个全国一流的重点大学、世界名牌的学校啊!

         如果学校觉得跟我们沟通根本没有必要,那么就看看如下的法律条文:

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时,未附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部门不得准许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条 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

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注:学校属于科教文卫区,属于声环境一类保护区,符合敏感建筑集中区)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和处理: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取得证明擅自在夜间连续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或者不遵守作业时限规定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施工或者再次施工的,可以封存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或者设备;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曾经在BBS看到过有人在校长信箱中反映过这种情况,但是石沉大海,学校给出的解释是:为了在下学期开学前完工,因此不得不赶工。为了赶工,就能够以身试法;为了赶工,就能够为所欲为?不就是开业早晚的事情嘛,就值得这么去伤害学生对学校的感情吗?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是暑假时期。但是在这里住的大多是没有什么假期可言的研究生,我们不想这两个月中在如此百般煎熬中度过。

         我爱南大,而南大不爱我。。。

施工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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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2007-07-09 17:24:10 http://sweetyberry.ycool.com/

    贴图板上的贴竟然被删,如果在express版也被删的话,对南大彻底绝望了。。。


  • oliverw
    2007-07-09 20:40:41 匿名 220.114.*.* http://blog.ustcer.cn/oliverw

    比我们学校好多了...

    你是没来我们宿舍,简直跟地震一样,施工现场就在我们楼对面


  • 谁认识夜猫子
    2007-07-10 01:53:46 匿名 218.94.*.*

    你才绝望吗?摸摸。
    我换了3个MJ去顶你的贴,居然才算1个。。。。

    你这顶贴也太不专业了,应该换换ip的,不过已经十大矣,群众的呼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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